南昌:新交易住房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2017/09/25 13:52:3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9904)

[摘要] 2017年9月22日,南昌发布《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为两个方面:一、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二是实行住宅限售政策。有买房打算的购房者需要提前了解政策,才能顺利买房。

2017年9月22日,南昌发布《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为两个方面:一、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二是实行住宅限售政策。有买房打算的购房者需要提前了解政策,才能顺利买房

一、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

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即“三限房”政策。“三限房”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没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积满5年后方可转让。

二、实行住宅限售政策

自2017年9月23日起,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不动产登记部门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上注明“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字样。

虽然南昌市在2016年10月8日就实施严格的限购政策,但南昌的楼市依旧火热,房价持续保持上涨,此次调控要求住宅获不动产证后2年才可交易,对于持续发烧的南昌楼市应该有降温作用。

南昌限购政策回顾:

1、2017年9月4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三限房”政策。主要内容为:商业住房土地出让时,不但要限套型、限房价,还要限制销售对象,土地招标时要求竞标者需报出合理的地价和预期销售房价才能中标。政策含三个要点:三限房价格明码标价、本市户籍优先、五年内禁止转让。

2、2017年5月8日,南昌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城区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面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南昌全市(不含三县、新建区、湾里区)通过中介达成交易的城区二手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面监管,在二手房完成不动产登记后,通过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至卖方账户。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协商选择交易资金是否托管。

3、2017年3月8日,南昌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调整住宅限购区域及范围: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南昌县、新建区应参照以上规定制定并实施限购政策。

4、2016年10月8日,南昌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宣布实行区域性限购,同时调整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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