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公务员集资房可以买卖吗?买卖有什么限制

2017/07/27 17:30:4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96)

[摘要] 在南宁公务员集资房可以买卖吗?南宁公务员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有些集资房是为了解决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这样的房子对于公务员来说是非常优惠的,也可以说是公务员的政策房。那么这样的房子可以进行买卖吗?这也是我们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为大家介绍在南宁公务员集资房可以买卖吗?南宁公务员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说、8

在南宁公务员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1、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是针对的城市房地产开发一级市场而言,是指那些产权不明确、不清晰的房屋,如小产权房等。集资房的产权是明确的、合法的,集资房屋在建设。

2、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是针对的城市房地产开发一级市场而言,是指那些产权不明确、不清晰的房屋,如小产权房等。集资房的产权是明确的、合法的,集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是经过房产主管登记备案的;集资房房产证是在办理之中的。

3、对集资建房转让合同的审查应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样处理不违反老实信用原则,也有利于社会稳定。

4、对公务员集资房如果没有权属争议的,是全额集资建造的商品房,土地是通过正常渠道买来的;〈房屋转让合同〉共有人都有签字;房屋权属上没有任何争议,出让人个人拥有全产权;房屋经过房产部门备案房登记;房屋已经竣工交付使用;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之中;是集资建造的全产权商品房。这样的房屋与市场上的商品房没有什么质的区别和不同,是可以上市交易,进行合法买卖的。

南宁公务员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六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的已购公有住房不能上市交易:

1、对于低于房改成本价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其住房面积超过自治区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对已购公有住房又租用公有住房的;

4、其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改造公告范围的;

5、在校园内不能分割,实行封闭管理的;

6、产权共有未经共有人同意的;

7、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

8、上市交易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9、擅自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

10、违反房改政策规定,尚未纠正处理的;

11、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规定暂不宜上市交易的。

以上就是关于在南宁公务员集资房可以买卖吗以及南宁公务员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限制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公务员的集资房可以说是为了解决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而特别建设的,所以当然这样的房子自然是有一些相关的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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