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需要什么材料

2017/05/22 14:23:5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7)

[摘要]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推出的由政府定价的低价保障房,很多低收入朋友在首次申购时因条件达不到而落选。等满足条件了房子也卖完了,只能考虑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那么在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贫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推出的由政府定价的低价保障房,很多低收入朋友在首次申购时因条件达不到而落选。等满足条件了房子也卖完了,只能考虑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那么在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

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是自由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

1、卖方即取得南通入市资格房屋所拥有权人持房屋所拥有权证;身份证明;房屋所拥有权共有的,还要持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和《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买卖双方达销售易协议,并去南通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买方须提交南通本市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外省市个人还须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购房证明。

3、南通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含对申报的买卖销售价格明显低于届时正常市场价格水平的,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有关税、费、获益,完成立契过户手续。

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

1、南通原房屋所拥有权证(原件);南通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契税完税或减免的税凭证;

2、南通原房屋所拥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拥有权人栏空白);

3、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

4、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

5、已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不足五年出售的,还需提交买房人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表;超标部分补交综合地价款证明(买房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标的)。

有关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南通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介绍就是上面的内容。南通已满足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朋友在准备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可以作为参考。在确定对方住满5年的时间方可可以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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