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拆迁补偿条例 调高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2013/08/30 16:16: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07)

[摘要] 据了解,在过去的5年中,重庆市一直执行的是2008年出台的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过,随着物价的快速上涨,被拆迁或被征地户拿到的补偿款却不变,新建住房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困难。为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重庆市对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

重庆2013年实时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带您一起去了解一下。

据了解,在过去的5年中,重庆市一直执行的是2008年出台的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过,随着物价的快速上涨,被拆迁或被征地户拿到的补偿款却不变,新建住房仍然存在着不少的困难。为了保障被征地群众的权益,重庆市对集体土地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

拆迁补偿

对此,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传出消息,重庆市要调高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新的标准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据悉,调整后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评价体系和各种分类更为简化,大大压缩了“寻租”空间。如,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此外,新标准调高了农村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主要房屋类别的补偿价基本比2008年标准调升一至两倍。青苗和地上构 (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 (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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