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财产怎么分割?房产分割纠纷判定原则是怎样的?

2016/04/08 10:11:4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13)

[摘要] 离婚相关的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占比较高,而房产分割相关的诉讼是离婚诉讼中占比较高的类别。其中离婚房屋财产的分割裁定问题产生纠纷较为集中。

离婚相关的诉讼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占比较高,而房产分割相关的诉讼是离婚诉讼中占比较高的类别。其中离婚房屋财产的分割裁定问题产生纠纷较为集中。

离婚诉讼中关于房产的判定规则主要涉及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 取得房产证时间的差异导致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纠纷。

夫妻双方一人支付了全部房款,离婚时房屋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第二, 按揭购房在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纠纷中的处理办法。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拿到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属付款一方。一方婚前按揭贷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并继续还贷,这种情况要根据按揭还款的出资方判定房屋归属人。

第三, 父母出钱购房在离婚房屋财产分割纠纷中的处理办法。

父母出钱为子女买房,房产和婚后财产无关,房产属于出资方。父母付首付,子女还贷款,房子登记成子女的户名,房子归属出资方。父母和子女各出资一部分,房子在父母名下,这种情况房屋归属于父母。

以上是离婚案件中关于商品房的分割问题解决办法。其他产权类别的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需要分割分房屋是已购公房并且领取了产权证,那么处理方式可参照商品房处理方式。但此类房屋中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出售或者和单位签订过特殊约定的要按照法律和相关约定执行。

2. 军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离婚时比较麻烦,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3. 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由乙方承租,承租方要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办法参照以上几种原则。但需要注意的事,离婚诉讼中有如下情况发生,房产是不予处理的。第一,农村宅基地违法建造的小产权房。第二,上午去的权的房屋。第三,仅有一处房屋且没还清贷款、双方争权。第四,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需要另外立案处理。

房屋财产价值巨大,在离婚诉讼中,房产是财产分割的核心。离婚房屋财产的分割原则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的情况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就每一个案件到法律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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