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2016/07/28 17:06:1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9000)

[摘要] 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的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国家保障住房的一项政策,不少符合条件的人都选择了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对于这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有个困惑,那么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是由城市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的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是国家保障住房的一项政策,不少符合条件的人都选择了申请经济适用房,但对于这些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有个困惑,那么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

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答案是肯定的。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2、二类就是房屋类型属于绿化隔离带建房,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性质,就是回迁房的意思。二类经济适用房指的是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本未满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合同价的3%,交易一次以后,房本性质变更为商品房。

3、二类经济适用房:这类经济适用房“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这类房产大多为“拆迁安置”类房产或者“回迁房”,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

4、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以上就是“二类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二类经济适用房相关规定有哪些”的全部内容,经济适用房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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