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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被称为期房,通俗讲即为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为期房。期房不同于现房,一些购买事项如果不仔细看清,容易掉进购房陷阱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有哪些需要注意。
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被称为期房,通俗讲即为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为期房。期房不同于现房,一些购买事项如果不仔细看清,容易掉进购房陷阱里,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一、购买期房应注意的事项
1、认真查验相关文件
(1)查验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查验开发建设的手续是否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注意定金条款
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一般要向开发商交付定金。《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定金合同以实际交付之时成立,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因为一旦交付定金之后,定金合同生效,届时若购房者履行不能,要承担定金罚没的风险。
3、区分定金和预付款
预付款也是预先支付,但是它的性质与定金完全不同,预付款是总房款中的一部分,而定金是担保购房合同能够顺利进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预先支付的是预付款,就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4、注意购房合同中的面积
期房的特点就是在预售合同签订之时房屋所有权并未现实存在,有关房屋状况只能体现在图纸上,而竣工后现场实测的建筑面积和图纸预测的面积常有误差,通常预售面积都会偏多,这就会影响到房屋价格,对此,购房者能与开发商协商,尽量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套内面积。
5、注意购房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
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一旦延期交房,开发商多以“不可抗力”为由推卸责任。为防止购房者损失,在签约时,购房者一定要对涉及不可抗力等有关免责的条款给予高度重视。一般来说,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中会约定不可抗力是延期交房的免责条款。
6、对开发商产权证办理义务的约定
在期房纠纷中,很多纠纷产生于房屋产权证发放期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慢时,借口都是有关部门拖延不办理。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登记之日起两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二、购房者在看房过程中防止出现的陷阱
1、防“虚假广告”陷阱
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开发商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2、防“配套设施”陷阱
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象所迷惑。如开发商说提供免费交通车,是长期免费吗?小区教育配套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的?这些都要多询问,了解清楚。
3、防“内部认购”陷阱
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实在想买内部认购的低价房的业主,也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4、防“购房合同”陷阱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避免填补内容。
5、防“逃避债务”陷阱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6、防“房产证拖着不办”陷阱
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了解清楚以上这些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以及购买过程中存在的陷阱,我们就能规避风险,让自己少上当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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