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让房子没了 可房贷还要继续还清吗?

2018/05/09 16:46:3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29201)

[摘要] 近年来,随着自然灾害频繁的发生,从而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地震,如果振幅达到了一定的等级,甚至可以顷刻间摧毁成千上万的居民住所,可见其破坏力之强。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在地震后没了,房贷还要继续还吗?

近年来,随着自然灾害频繁的发生,从而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特别是地震,如果振幅达到了一定的等级,甚至可以顷刻间摧毁成千上万的居民住所,可见其破坏力之强。

那么,针对地震带来的毁灭性灾难,在这时也有不少网友产生疑惑了: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在地震后,如果人在,房子却倒塌了或者成为了危房(即房子没了),请问之前的每月房贷还要不要继续还?或者如果房子还在,人没了,房贷又怎么处理呢?

一、人在房子没了,房贷月供仍继续

根据相关的专业人士解释:“发生了自然灾害,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

另外,也有相关银行人士解析的,房贷体现的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房子只是作为抵押物,用于对个人借款的抵押担保。而这种抵押担保是附着在借款主债权上的,即使抵押物损失(消失)。

因此,无论上述的这种抵押物毁损是人为,还是不可抗力(自然灾害)产生,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所有借贷合同都有这个内容,大家可以自己查),如果银行发现抵押物损坏了或者抵押物价值降低了,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抵押担保。

换言之也就是说,若是因为自然灾害而人在房子却没了,在这个时候房贷是还要继续还的,也是不会因为抵押的房子倒了而取消的。但是,像这种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月供的情况,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故而国家也考虑到了上述的这个问题,因此一般都会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于是,在遭遇重大地震时,政府和银行就会根据灾后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进行帮扶或救助,甚至免除。

例如2008年汶川大地震时期,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央行和银监会作出不催收、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的要求,且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此外,现在很多房子都是买了房屋保险的,如果遭遇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可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过建议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保险条款内容在购买,因为有的保险是只赔火灾不赔地震的。

二、房子在人没了,房子变为遗产

那么,也有网友又问了:人在房子没了,月供还要继续,那如果房子在人没了,月供和房子要怎么处理呢?

其实,如果地震后,人死了房产还在,那么就会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将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该房产是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另外,“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如是自愿偿还的,法律也是不会禁止的。因此,具体怎样的选择根据继承人的选择而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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