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回事?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

2018/07/31 15:19:5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07)

[摘要] 不了解优先购买权的朋友可能并不会在意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个法律概念,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那么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回事呢,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呢?

不了解优先购买权的朋友可能并不会在意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个法律概念,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那么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回事呢,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呢?

一、优先购买权是怎么回事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房屋不动产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同等条件主要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付时间等因素。如果出租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自出售人出售房屋届满1年的,即从出售人与第三人订立有效合同之日起计算,优先购买权亦归于消灭。

二、哪些人有优先购买权

1、承租人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属权人出售租出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售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

2、房屋共有人

房屋共有人,即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的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属权人有权出售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或者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下,房屋产权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原产权单位房屋

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权。对于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在购房五年以后在市场上进行出售或出租,原产权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和租用权。在对外出售时,出售人需要先取得原产权单位的同意,并出具证明,才能出售房屋或出租。

4、公有旧房原住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要出售的公有旧房,原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以上就是关于优先购买权以及哪些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介绍了,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可能会遇到各种购买房屋的特殊情况,对于近期有需要进行房屋交易的朋友们来说,多了解一些房屋买卖的相关内容,也能够多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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