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2018/07/27 16:56:12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906)

[摘要] 按现在的婚姻情况来看,结婚的时候,很多新人都会购买房子,有些是婚前就买好的,而有些则是婚后才购买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婚前或者在婚后才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二人离婚的话,这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呢?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按现在的婚姻情况来看,结婚的时候,很多新人都会购买房子,有些是婚前就买好的,而有些则是婚后才购买的。很多人都不知道,婚前或者在婚后才购买的房屋,如果夫妻二人离婚的话,这房子应该怎么分配呢?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这种情况,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不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的全部内容,一般情况来说,如果产权是夫妻一方独有的话,增值部分当然是归重产权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应该是平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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