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阴阳合同”省契税 当心贷款对你说NO

2018/11/09 06:19:49来源:搜狐焦点 浏览量(5235)

总价二百万的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合同时,标注的成交价竟成了一百万,然而这不并是房价暴跌,而是为了少缴税款,买卖双方故意“作低”成交价。据了解,二手房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现象早已成为业界“不能说的秘密”,即使有外行不了解,中介也会主动为其提供服务。

案例

近日,闵先生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在房屋中介的操作下,他和卖家依据谈妥的160万元的价格签订了买卖合同。可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卖家多准备了一份合同,并解释说,另外一份买卖合同可于房屋登记备案和缴税时用,成交价格写120万元就可以,这样就能少交点税。闵先生同意了这一建议,最终和卖家签订了一套“阴阳合同”。 不久,闵先生按照160万元的实际交易价格支付了购房款,但因房屋价格上涨,卖家却不愿交易了。为此,闵先生要求退款,不料对方拿出用于登记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称,只能按此合同上的价格退还120万元购房款。同时,卖家还拒不承认双方签订过另外的合同。不得已,闵先生打起了一场缺乏证据、并无胜诉把握的房产官司。

二手房交易中,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都是以房款总额为缴纳基数。房价高涨带动交易税费水涨船高,“阴阳合同”的做法节省的税费金额通常都在数万元之多。而据了解,作低价格避税对中介来说虽然没有直接的好处,但为了促进二手房成交,这种做法已成为“行规”。有的买家直接提出作低合同价的要求,不懂的买家中介也会主动告知并协助办理,目的就是省钱。

“阴阳合同”后患无穷

目前二手房交易的各项税费都处于较低的水平,但避税现象依然比比皆是。而实际上,这种做法对于购房者而言,也埋下了隐患。

根据税收征管法,个人在转让房产过程中通过签订“阴阳”两套合同故意低报、瞒报成交价格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相应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实际效果来看,故意低报、瞒报住房转让成交价格的行为,只是将应由卖方负担的一些税款推迟了缴纳时间,而买方按市场价再次转让房屋时因为增值额较大,计税金额较高,就要缴纳高额税款,因此本应由卖方负担的税款转嫁给了买方。此外,买方要用这套房产进行抵押贷款时,由于登记的房价很低,往往也很难获取大额贷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利好!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北京8大纯新盘候场,谁更值得期待?

利好!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利好!北京取消普宅和非普宅标准!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