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离婚分割房产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2018/12/27 16:57:57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55)

[摘要] 房屋分配的方法比较多,因为获得房子的途径很多,比如说父母赠送、婚前购买、婚后按揭购买等等,不同的方式也会导致分配的方法出现不同。离婚分割房产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房屋增值部分的问题。

很多人离婚的时候都比较关心房子怎么分配的问题,毕竟房子关系着一个家,有了房子才具有归属感。房屋分配的方法比较多,因为获得房子的途径很多,比如说父母赠送、婚前购买、婚后按揭购买等等,不同的方式也会导致分配的方法出现不同。离婚分割房产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房屋增值部分的问题。

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分割房产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擅自卖房造成损失离婚时应赔偿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财产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分割房产时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分割房产的时候千万不能弄虚作假,这样做是触犯法律的,有可能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双方在分割房产时可以先礼后兵,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就只能够通过法律的手段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看了上面的内容之后,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分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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