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县级市调控加码 嘉善县中心城区限购

2019/01/15 06:21:12来源:搜狐焦点 浏览量(6609)

9月29日,昆山实现限购,非苏州户籍只能买两套,首付3成;12月3日,浙江嘉兴次出台限购政策;12月20日,嘉兴限购政策刚满半个月,嘉善也加入进来,这是浙江省今年个进行限购的县。

大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总要求,结合我县房地产市场实际,经县政府决定,我县自2016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限购。

限购政策明确,在本县主城区内暂停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县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政策充分体现了“因城施策”总体要求下实施差别化调控的思路。限购范围为魏塘、罗星、惠民三街道。

限购控制时间以“嘉善县网上备案信息系统”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家庭登记证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外地限购仅针对嘉善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意味着对于外地客,二手房仍然不限购。

回顾

12月3日嘉兴限购

12月3日,浙江嘉兴次出台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政策充分体现“因城施策”总体要求下实施差别化调控的思路。明确了限购范围为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

限购政策进一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证明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住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9月28日昆山限购

9月28日,昆山出台限购政策,限购政策明确,非苏州市户籍购买二套房受限以及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到30%,政策自9月29日起实施。

政策规定,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这也意味着,非苏州户籍的家庭只能买2套住房。

10月3日,昆山限购升级,本地人限购三套,外地人限购一套!

这样看来,也许明年,或是未来几年,如果无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那么继续加码调控,应该还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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