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纠纷法律怎么规定?房屋买卖纠纷的民事诉讼?

2019/04/10 15:52:3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00)

[摘要] 随着房子纠纷的出现,人们在买房的过程中担心的问题也会比较多,但是要想把纠纷处理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了解的问题还是蛮多,所以接下来呢,我们要跟随小编对房子纠纷法律怎么规定?房屋买卖纠纷的民事诉讼的知识进行学习。

房子是我们的大财产,所以能买房子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随着房子纠纷的出现,人们在买房的过程中担心的问题也会比较多,但是要想把纠纷处理好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了解的问题还是蛮多,所以接下来呢,我们要跟随小编对房子纠纷法律怎么规定?房屋买卖纠纷的民事诉讼的知识进行学习。

房子纠纷法律怎么规定?

1、《物权法》第二十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3、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房屋买卖纠纷的民事诉讼?

物权法和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关于其司法解释的出台一直广受社会关注。2016年2月23日上午,人民法院向社会正式通报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共22个条文,重点内容包括六个方面,对不动产物权与登记、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善意取得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房子纠纷法律怎么规定?房屋买卖纠纷的民事诉讼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知道了要是进行房屋买卖的话,就会出现纠纷,有的人遇到纠纷就会很慌张,其实我们应该避免这种慌张,只要知道怎么去解决处理就好了,希望上文小编的知识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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