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退房屋纠纷 办理腾房类执行案件的基本原则

2019/12/02 16:49:2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11)

[摘要] 有关于房子的事情,一定是我们老百姓心目中的大事,因为房子的资产价值可以说是家庭当中所有物品中最高的,所以很多纠纷是由房子引起的,比如说腾退房屋纠纷,很多人碰到了这种事情,不知该如何进行处理,那么,腾退房屋纠纷如何处理?

有关于房子的事情,一定是我们老百姓心目中的大事,因为房子的资产价值可以说是家庭当中所有物品中的,所以很多纠纷是由房子引起的,比如说腾退房屋纠纷,很多人碰到了这种事情,不知该如何进行处理,那么,腾退房屋纠纷如何处理?办理腾房类执行案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腾退房屋纠纷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当事人迁出房屋时,如果当事人不迁出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搬出被执行人在房屋里的财产。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办理腾房类执行案件的基本原则

1、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此类案件的特点,将说服教育作为重要的方式方法,对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加强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促使其自动履行。经说服教育仍不自动履行的,坚决采取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2、直接执行与间接执行相结合的原则。经说服教育仍拒不腾退的,可依法采取直接强制执行措施予以腾退,也可采取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迫使其自动履行腾退房屋的义务。

3、强制执行全程留痕的原则。注重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对执行现场进行记录。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执行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现场,还可安排专门人员对执行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4、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可使用单兵系统、指挥车等执行装备。必要时,还可与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联接,对执行现场进行同步远程监控、指挥协调。音像资料于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或之后上传至执行办案系统。

5、立审执协调配合的原则。执行部门积极主动地加强与立案、审判部门的协调配合,敦促立案部门按照《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法发<1992>38号)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审慎地进行审查立案,敦促审判部门进行实地察看或现场勘验,并在判决时充分考虑执行依据的可执行性问题。

6、发现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确的,主动与审判部门进行沟通,请其作出说明;执行部门积极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其和解解决。

上文便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腾退房屋纠纷如何处理以及办理腾房类执行案件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的全部知识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我们大家在办理腾退房屋纠纷的时候,需要了解清楚具体纠纷的原因和处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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