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房提取公积金常见八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2016/11/17 16:0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8048)

[摘要] 在上海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都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那么具体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呢?

在上海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都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但是办理过程中,许多朋友却面临着种种其他问题,常见的八种问题答案都在这里,赶快看过来吧。

1、购买自住产权房,若产权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此人配偶的直系血亲能否一起提取?

不可以,按规定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办理提取。

2、如果兄弟姐妹购买自住产权房,那么我是否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如果您是此套房屋产权人之一,那么您可以凭相关材料办理提取手续。否则,按规定,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办理提取。而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父母和子女)。

3、本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若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若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还需要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4、购买外地所有权房,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所购房屋的全额发票。若您购买的是二手房,无法提供购房发票的,那么可以提供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

5、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为截止到房产证发证日当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大于购房款总额。

6、我们原先是公有住房,现在要将该房屋的产权买下,要使用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购买公有住房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需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证明。

7、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转产权时,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在封存办,如何办理提取手续?

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转产权,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提取人身份证证明。个人持上述材料到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8、购买动迁安置产权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在没有任何公积金债务的前提下,若动拆迁超过面积,需要自己支付现金部分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申请人是在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提取手续。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办理提取。

小贴士: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且房款已付清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交款凭证指定收款银行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购买其他房屋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4)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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