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需要注意什么

2017/11/08 17:57:21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04)

[摘要] 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的是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需要注意什么。土地增值税也是有一定的管理细则,但是各地的细则都是有所差异的,建议大家在办理时可以先到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清楚之后,再进行办理,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今天和大家一起探讨的是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需要注意什么。土地增值税也是有一定的管理细则,但是各地的细则都是有所差异的,建议大家在办理时可以先到当地的相关部门了解清楚之后,再进行办理,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2、所称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附着物是指附着于土地上的不能移动,一经移动即遭损坏的物品。

3、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4、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5、普通标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住宅普通标准住宅与其他住宅的具体划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用住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

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的地方

1、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辽宁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辽宁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内计算扣除。

3、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上述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关于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辽宁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相信就是生活在辽宁的朋友们也不一定清楚,很多朋友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介绍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大家看完之后对以后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有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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