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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何买房落户一直是房天下友们为关心的话题,本期买房360记者将深度解读“武汉户口”各种问题,为购房者全面解答如何落户武汉。
房天下讯 如何买房落户一直是房天下友们为关心的话题,本期买房360记者将深度解读“武汉户口”各种问题,为购房者全面解答如何落户武汉。
【武汉户口的N种好处】
说了这么多转户口的问题,还是有很多人问,落户口这么麻烦,还不如就这样了,该咋样咋样。但是殊不知,户口涉及到将来还得的生育、就学等问题,还有个人福利待遇、以及相关政策的偏倚等等。下面小编为网友盘点了一下转武汉户口的一些优势。仅供参考。
住房:在限购政策下,拥有武汉户籍的人多可在该市购买2套商品住宅。非武汉户籍者,如能够提供武汉市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宅。
计生:办理准生证、独生子女证,外地户籍者需回原籍办理或出具证明。小孩出生前的准生证,如非武汉户口要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夫妻分居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同时,若在武汉生活的人士无武汉市户口,则要每年回原籍一次,做计划生育年检工作。
入户:按新的入户条件,武汉市夫妻投靠入户的结婚年限从原来的12年降为10年。凡户口在外地的未成年小孩(16岁以下,少数仍在校读高中的可延至18岁),其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均可申请来武汉随父亲或母亲入户。
教育:外地生源就读武汉中小学,除了要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杂费标准交给学校外,还要另交500元外地生源培养费。如果外地生要在武汉就读省、市、区3个级别的高中,分别要交4万、3万、1万元借读费用,同时学费照交。
结婚:持本地户籍男女结婚,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在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都可办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目前,持武汉户籍者可享受医保、生育、养老、失业、工伤5个方面的保险。武汉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医疗、养老保险,缴纳社保费后经申请还可享受每月数百元的社保补贴。
小额担保贷款:武汉户籍创业可随时申请,但外地户籍须持武汉居住证满3年才能申办。
公安:补办身份证等手续,外地户籍者需回原籍办理。
其他:申办老年证、低保,均需武汉户籍。
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特区 ,非研究生以上学历基本不考虑接受落户。
【外地户口如何落户武汉】
网友“老猫猫咪咪”:我是湖北新洲人,今年38岁。08年来武汉经商,现在因为孩子上学的问题,我想把户口转到武汉。我现在已经具备买房条件。我想问:外地人在武汉买房子户口能落户于武汉吗?需要其他额外什么条件吗?
买房360支招:2012年10月,武汉市公安局户政处就外来人员极为关注的“武汉市购房入户新政”发布细则。细则中,对购房范围、落户条件、新旧政策适用的界定等问题均进行了明确。
10个中心城区,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远城区,购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2008年10 月31日前按老办法落户,2008年11月1日后按新办法落户;购二手房不能办理入户。
细则称: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需要详细说明的是,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小区网论坛)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因此网友老猫猫咪咪是可以通过在武汉买房的形式在武汉落户的。
细则称,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购房落户面积标准以什么为依据】
网友提问:我在武昌买了一套115平米,总价50万以上的房屋,合同上写的面积是115平米,但是扣去公摊面积后只有九十几平米,可以申请落户吗?购房落户面积要不要扣去公摊面积?
专家解答:申请落户时对面积的要求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为准。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指建筑面积,包括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商品房交房后,会有指定的测绘部门进行房屋建筑面积的实际测量,并进行登记。如果您的房屋实测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即可申请落户。
“火星来的网友”:武汉市新限购令规定: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宅。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我是08年在武汉的,我的户口目前还是挂靠在武汉市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我想问,我的集体户口算不算武汉市户口?想要买房的话,是否也在限购的范围内?也需要提供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吗?
买房360支招:其实该网友的问题不是个案,还有成千上万的武汉大学毕业生都存在着户口问题,像“火星来的网友”,他提的问题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什么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简单一点说就是多人开一个户口,通常是单位、学校等为单位开设,这种户口是分页的而不是一个户口本,其他性质和普通户口完全一样,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公安部、教育部分别于2002年和2003年下发文件规定,外地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既可自愿选择迁入学校的集体户口,也可留在原籍地。毕业以后,这一部分集体户口的学生办理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选择:转入工作地;托管在人才市场;迁回原籍;暂时由学校保管。武汉市高校众多,许多学生在毕业之后选择将户口托管在武汉的各大人才管理机构。尽管户口托管在武汉,但是这一部分人群中,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武汉工作。
户口归属以户口簿或户口纸上的归属地为准 因为武汉市限购令规定,非武汉市户口想在武汉市买房,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那么集体户口到底属不属于武汉市户口呢?湖北省人才中心一负责人表示,毕业生将户口托管至人才中心,可作为武汉市常住户口,享受武汉市民待遇。
那么,在买房这个问题上,集体户口是否就可以直接享受武汉户籍居民的待遇呢?对此,记者分别咨询了江汉区、江岸区、硚口区以及汉阳区的房管局负责限购政策咨询的工作人员。江岸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市集体户口,如果其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直接当作武汉市户籍居民对待。如果没有房产,可以在武汉新购两套房,在审核购房资格时,不需要提交一年的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其他各区工作人员的答复也都基本相同。
如果遇上户口已经外迁,而户口还是显示为武汉市公安机关发证,则仍以户口外迁地的归属为准。也就是说即使身份证没有换成外迁地的身份证,而户口已经外迁,则已经不属于武汉市户口,不享有在武汉购房的资格。
像“火星来的网友”这种情况,他的武汉集体户口享受武汉户口待遇,如果他的身份证的发证机关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必提交一年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享受和武汉市家庭户口一样的待遇。他单身,没有房产,现在还可以在武汉买两套房,新房、二手房均可。
【如何提交户口证明材料】
那么,如果身份证不是武汉的公安机关颁发的,这一批集体户口又该怎样在武汉购房呢?
网友“我来武汉打酱油”:我是毕业后将户口托管在了人才中心,后来去了深圳。我的身份证还是大学前在湖北潜江老家办理的,我想问,虽然身份证不是在武汉办的,但是人才中心的户口单页难道不能证明自己是武汉市户口吗?身份证的发证机关难道是集体户口证明自己的唯一标准吗?
买房360支招:对此,硚口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武汉市限购令衡量是否是武汉市户籍的标准,就是居民的身份证是不是武汉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如果是,就算是武汉市户口;如果不是,就不算。集体户口也是这样,户口单页不能作为证明依据。”至于这一批人怎么买房,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外地人对待,必须提供两年以内的、一年以上武汉市纳税或社保证明,否则不能在武汉买房。
集体户口贷款购房还需再过银行关
集体户口如果过了限购这一关,具备了在武汉市买房的资格,如果需要贷款,下一步就是要和银行打交道了。由于武汉市集体户口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户口,在购房贷款方面,各银行采取的政策也不尽相同。
记者咨询了多家银行的个贷部门,多数银行的个贷工作人员均表示,在武汉市工作的集体户口,且身份证是由武汉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如果不在武汉市工作的话,即使身份证上的地址是武汉市的,能否申请房贷也存在悬念。因为异地的收入证明很难核实真实性,且一旦发生贷款拖欠的情况处理起来比较麻烦,银行对这部分人群贷款发放是相当谨慎的。除此之外,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既不在武汉工作,身份证地址也不是武汉的,对于这一部分人群,银行是肯定不会发放贷款的。当然了,这一部分人连第一关限购都过不了的。
【二手房不能落户武汉】
2012年10月出台的武汉买房落户新政细则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非住宅房)。
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1、夫妻投靠的条件?
答: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可随迁入户。
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武汉户口政策问题。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往往将谈判的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但却经常忽略一个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问题:户口。
而且在司法实践当中,因户口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一旦房屋交易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由于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 而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比如,卖给买方的房屋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地,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那么,在实际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户口问题呢?
首先,预先调查核实。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无户口,但仍应到派出所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比如出售方以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少数从业人员的疏忽或欺骗行为。
其次,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如上家有户口在所出售的房屋当中,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第一,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之后。
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第二,应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或预留部分房价款。比如,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买方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价款,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迁移所有的户口,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可以直接从该房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仍然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
第三,如出售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购买方要审慎决定是否要接受这样的交易条件。直接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卖方拒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如逾期一日则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户口全部迁移为止。针对户口迁移问题,通过这种加重经济责任的方式,有效地督促卖方及时履行合同中户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二手房屋买卖要注意 武汉户口政策问题。
【其他落户武汉途径】
以上都是买房落户武汉的方式,但是现在在武汉市中心城区,100平以上的房子,动辄就要90多万甚至上百万,使得许多想通过买房落户武汉的外地人很是伤心。但有关人士表示,想要落户武汉,除了买房,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渠道。如果能满足这些规定,不买房子同样可以顺利的落户武汉。
据了解,武汉市人民政府在《武汉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与战略总报告》中提出,“今后,在户藉制度改革上要有突破。一是加快武汉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只要在武汉有合法居住场所和稳定工作,就可以取得武汉市户籍,之后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即可享受完全市民待遇。与此同时,将城中村的改造同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结合解决。二是放开人才(包括大中专学生)落户武汉的条件,辅之以相应的投资和就业政策,让武汉成为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的首选之地,改变长期以来武汉人才严重外流的格局。只要有稳定工作,不论就业单位是否为国有或民营,皆可落户武汉并享受完全的市民待遇。三是统一武汉城乡户口,实行社会保障均等化。”
据武汉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除购买符合规定的房产可以落户武汉之外(参见《武汉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投靠是比较常见且容易办理的一种落户方式。
其中夫妻投靠必须满足: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投靠方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的要求。60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武汉市投靠子女的外地的父母都可以投靠户口在武汉的子女。还有子女投靠父母的情况,但是要求是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且限定是被投靠人的子女。另外,按照规定,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都可投靠在武汉的亲属。
据悉,收(抱)养的子女也可以落户武汉,但是仅限学龄前儿童、弃婴,且被投靠人女方需年满30周岁,身边无子女。
据介绍,外地来汉兴办私营企业业主、家属或业务骨干同样可以申办户口。这种情况申办人必须是私企业主、近亲属或业务骨干,且1998年7月1日后3年内累计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户籍不在武汉市或户籍在武汉市远城区,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来本市中心城区及郊区(东西湖、汉南区)投资兴办私营企业,且在武汉市有自己的住房,可申报私营业主及一名亲属(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业务骨干(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或管理人员)共计2人的户口。
“军队干部家属可随军户口”,武汉市户政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但是,必须是现役军人且是副营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以上的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或军队服务满15年的军官或文职干部也可以办理。”符合安置部门政策条件的退伍军人或需要改变原户口性质或户口不迁回原籍的复退军人也可在武汉安置户口。
此外,符合出入境回国定居政策条件的港、澳、台及国外回归定居人员也可按规定办理武汉市户口符合随迁条件的专业技术干部家属也可随迁户口符合教育部门转学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跨省市转学户口。
武汉市购买住房申办武汉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办【2008】17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购买住房,是指合法购买用于住宅并经市、区土地资源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首次交易商品房(不包括单位集资建设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其它非住宅房)。
第三条 购房范围及对象。
(一)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具备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具备上述条件的,可办理“农转非”户口。
(二)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四条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即18周岁以下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第五条 申办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一)本人书面申请;
(三)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五)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六)申请入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在《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上签注);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上的人员户籍信息必须一致。
第六条 申办程序。在中心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在远城区购房申请入户的,在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设立的办证窗口申请办理。
(一)申请人到武汉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证窗口或远城区政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窗口)领取《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申请表》(或在武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wh.gov.cn ),并如实填写表内事项。
(二)备齐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或远城区办证窗口申办。
(三)公安户政部门从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人凭身份证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七条 《准予迁入证明》按规定收取工本费5元。
第八条 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间为界。申请人在2008年10月31日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条件申请办理,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九条 在申办户口过程中,申请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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