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会议:取消房地产限制措施并降房价

2015/12/22 09:5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911)

[摘要] 导读: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焦点 1政策支

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

会议指出,宏观政策要稳,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实行减税政策,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在适当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政府投资的同时,主要用于弥补降税带来的财政减收,保障政府应该承担的支出责任。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为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降低融资成本,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总量适度增长,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优化信贷结构,完善汇率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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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赤字率还存在提升空间

会议提出“阶段性提高财政赤字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按照近年来我国赤字率历史情况看,确实还存在一定提升空间。

施正文介绍,国际上通常用赤字与GDP之比的指标,来评价一国财政风险。赤字率不超3%就处于相对安全区间。这一指标初是欧盟建立时提出的,主要考虑的是欧洲国家经济体量相对较小,同时发达程度较高的特点。但该指标与我国经济体制和经结构差别较大。因此只有参照价值,不具有指导意义。

据了解,从2011年至今年的5年间,我国安排财政赤字分别为9000亿、8000亿、1.2万亿、1.35万亿、1.62万亿,赤字率分别占当年GDP的2%、1.5%、2%、2.1%、2.3%左右。

施正文解释,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调整重心已基本确定侧重于供给链的调整,从财政上来说就是减税降费。同时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体制,税收主要是按经济流量来征收。其特点是:在经济情况好的前提下,税收收入增幅会更快。这也就是前几年我国GDP增幅10%的时候,税收增幅却能达20%以上。反之,一旦经济下行,税收降幅也会比GDP降幅更大。

在财税收入增幅相对降低的同时,我国还确定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这就意味着要扩大需求和扩大投资。简言之,这意味着一方面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但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却要增加。因此,提高财政赤字率也就成为必然的了。否则,积极的财政政策减税降费的要求就无法落地。

综合我国近年来的赤字率水平,施正文分析,明年我国赤字率一举超过3%的可能性较小,在2.5%至2.6%之间徘徊的可能性则相对更大。

焦点2房地产业

鼓励个人和机构买存量房出租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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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降价给公众明确的市场预期

施正文认为,房地产库存是一种极大的资产闲置和浪费。不清理库存,新的需求很难调动起来。过高的房价,同样不利于科学调配房地产资源。虽然北上广等一些大城市房子并不愁卖,但一些二三线城市,未来市场预期不明朗,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中央明确提出“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等于给公众一个明确的预期和市场走向,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过,施正文也表示,降房价,不能只靠指令性的诱导,还会辅以财税优惠等政策。

施正文透露,明年我国营改增将进入实施后期,届时建筑业将有望被纳入,这使房地产销售能享受到营改增优惠。通过一系列财税手段,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实现适当降低商品房价格的目标。

此前曾有观点认为,一旦房地产税推出,可能继续推高房价。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太大。首先这一税种要立法通过,可能还要两三年时间。即使通过,作为一种地方税,预计中央也会给与地方自主权,即是否征税的决定权,税率也会有一定自由裁量权。换言之,立法不等于全面征税,即使开征,预计也会像延迟退休一样,不会一次到位,而会以低税率在部分地区开征。因此,房地产税正常推进,与会议精神并不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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