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购买程序是什么

2017/07/12 17:26:35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95)

[摘要]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买房困难的家庭,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性商品房,因而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但是由于各地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接下来小编来介绍一下温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以及购买程序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买房困难的家庭,为他们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保障性商品房,因而实行申请审批制度,但是由于各地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政策有所不同,接下来小编来介绍一下温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以及购买程序是什么?

         

温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

温州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如下:

1、具有温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满5年以上;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的60%。

温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以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上述资料向拆迁房屋坐落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受理。区房管局受理申请,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温州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对经审验不符合条件的,将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其出具《温州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

3、公示。区房管局要将经审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拆迁现场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示栏进行10天的公示。

4、审核。经公示,对申请人相关情况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向申请人开具《温州市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将要件原件退还本人并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注明“已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公示中有异议的,由区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5日内进行核实。对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房管局出具《温州市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

5、购买。申请人自《购房证明》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只限本人使用,购买人姓名须与本人所持《购房证明》中申请人姓名相一致,对不一致的,销售单位有权拒绝向其出售住房。

6、权属登记。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在办理权属登记时,登记部门应与网上销售明细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予以办理权属登记,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和准许转让日期。

以上是温州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是什么以及购买程序是什么?的介绍。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房的,由房改部门限期按原价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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