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已购经济适用房交易要交哪些税?

2017/08/08 10:44:2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23)

[摘要] 在西安的政策性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买卖双方应该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税是一项重要步骤,尤其是政策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缴纳的税费有所不同,房屋交易双方一定要提前有所了解。

在西安的政策性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买卖双方应该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缴税是一项重要步骤,尤其是政策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所需缴纳的税费有所不同,房屋交易双方一定要提前有所了解。

所需缴纳的税费情况:

一、增值税(计算基数:销售价或购销差价 缴纳方:卖方)

个人转让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签订转让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办理产权变更事项的,应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住房:两年以内全额征收:销售价/(1+5%)*5%;两年以上免征;

其它:(销售价-购买价)/(1+5%)*5%

二、城市建设维护税(计算基数:实纳增值税 缴纳方:卖方) 税率为7%

三、教育费附加(计算基数:实纳增值税 缴纳方:卖方) 税率为3%

四、地方教育附加(计算基数:实纳增值税 缴纳方:卖方) 税率为2%

五、印花税(计算基数:计税价格 缴纳方:买卖双方) 税率为0.0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六、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计税价格减去房地产原价、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的余额 缴纳方:卖方)

税率为20%。个人销售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不能提供合法扣除凭证,按销售额的1%核定征收。

七、契税(计算基数:计税价格 缴纳方:买方)

税率为1%、1.5%、2%、3%。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普通住房均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八、土地增值税(计算基数:土地增值额=计税价格-房地产原价以及转让环节发生的各项税费 缴纳方:卖方)

税率为30%-60%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

九、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算基数:件 缴纳方:买方)80元

十、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计算基数:建筑面积 缴纳方:买卖双方)各3元/每平方米

十一、房产证贴花(计算基数:本 缴纳方:买方)5元

十二、测绘费(计算基数:建筑面积 缴纳方:买方)1.36元/每平方米。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测绘章的需要测绘。

十三、评估费(计算基数:评估额 缴纳方:买方)税率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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