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你喜欢
下载房天下APP
获取更多精品房产知识
推荐
热门知识
热门问答
房产工具
热搜知识
关注焦点
[摘要] 厦门市自2016年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想要买房落户的小伙伴,要抓住机会了。
从厦门市人民政府获悉,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厦门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此外,2016年起购买厦门商品住房不再享受“购房入户”政策。
附上相关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户籍管理,使户籍人口增长、户籍人口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就调整我市“购房入户”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10日起,在我市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2013年12月10日前出让成交取得土地的商品住房,仍按原“购房入户”政策执行。自2016年1月1日(含当日)起,购买我市商品住房,不再享有“购房入户”政策。
三、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自2013年12月10日起执行。过去颁布的相关文件,涉及购房入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至的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获取更多精品房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