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政策解读

2017/11/20 10:37:44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641)

[摘要]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需住房需求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对于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有什么具体影响呢?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需住房需求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1执行。这是继9月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调整至0.8执行之后,时隔几个月的又一次调整。那么此次政策调整对于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来说,有什么具体影响呢?

什么是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指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能力的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目前厦门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应的使用率区间为: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75%―95%时为1;95%―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 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2976102.17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725877.4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为91.59%。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流动性调节系数对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什么影响?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是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参数之一,系数调整后,直接受影响的就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贷款年限、账户余额和流动性调节系数均有关系。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超出可贷额度的情况下,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上调,部分职工的可贷款金额会因为系数的上调而增加。

但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此次流动性调节系数对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和保低额度没有影响。目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整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保低额度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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