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什么产权?到期怎么办

2017/02/14 09:38:4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23)

[摘要] 国家对农村的大好政策,好多村民都开始在自家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农村村民的建设住宅,应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严禁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以其他的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那么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什么产权呢,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产权到期怎么办呢?

国家对农村的大好政策,好多村民都开始在自家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农村村民的建设住宅,应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严禁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以其他的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那么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什么产权呢,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产权到期怎么办呢?

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什么产权

1、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将收回的。盖了房子的宅基地就是永久的了。

2、在桐庐农民自建房能不能办产权证,主要看该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是国有的还是集体的,这个在土地使用证上可以体现出来。如果土地性质是国有的,则可以自由转让,也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则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集体内部转让。

3、在桐庐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4、在桐庐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1、在桐庐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2、在桐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3、在桐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

上述文字就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有关桐庐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产权情况的所有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温馨总结: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农民对其宅基地不拥有所有权,只拥有使用权。建议多关注相关政策信息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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