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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是新房出租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怎么办呢。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遇到这样的房东,他们在检查物品时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强行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不退还,是新房出租的,这种情况尤为明显。那么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种不退还押金的情况怎么办呢?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
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协商一般不能解决问题,多半会走到起诉这一步,房东的恶意违约违反合同法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
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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