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承租房的注意事项?

2018/11/02 15:49:31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534)

[摘要] 对于交易二手房和房屋的问题上面来说还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牵扯的东西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问题,那么今天小编就来让大家看看承租方的注意事项,以及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等问题,帮助你了解更多的房屋知识。

一些房屋签订,购买还有出租等问题,对于交易二手房和房屋的问题上面来说还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牵扯的东西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问题,那么今天小编就来让大家看看承租方的注意事项,以及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等问题,帮助你了解更多的房屋知识。

租房纠纷怎么处理?

1、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当给予变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其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2、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原承租人的父母;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居住时间长短)。

3、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上款规定书面确定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要求变更租赁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4、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局面确定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原承租人的父母。

5、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承租房的注意事项?

1、承租人应与房主协商好房屋押金的问题。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

2、注意核对房主身份。租房者首先应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因为现在不少骗子都使用假身份证行骗;其次请房东出示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加产权证或是使用权证,若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那么应当出示与原产权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

3、注意房屋周围环境的选择。选房时应尽可能远离嘈杂地方,以免影响休息。如果是高层的塔楼,尽量选低不选高,以防加班夜归时无法使用电梯。还要看房子周边的服务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包括附近交通是否便利,有无超市、银行、医院等场所。

上面的这些内容小编介绍了关于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的问题,不知道大家了解了吗,包括很多需要了解小事项,对于承租房的情况会有更多的了解和认识。承租房纠纷怎么处理,如果发生纠纷了,那么需要按照规定,选择适合的方法进行解决,希望这些小常识在你出租房子的时候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减少一些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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