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条件?公租房申请流程?

2018/11/19 13:58:10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01)

[摘要] 公租房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这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随着大家对于公租房的了解越来越多,它的优点逐渐地展示在人们的面前,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咨询公租房的相关知识,主要询问的就是申请公租房条件?公租房申请流程等问题,下面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公租房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这也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随着大家对于公租房的了解越来越多,它的优点逐渐地展示在人们的面前,这也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咨询公租房的相关知识,主要询问的就是申请公租房条件?公租房申请流程等问题,下面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申请公租房条件?

1、申请公租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申请公租房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公租房申请流程?

1、公租房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公租房申请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公租房申请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申请公租房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申请公租房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上文详细为大家解答了申请公租房条件?公租房申请流程的相关知识,公租房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房源,有幸能申请上,真的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所以我们要是选择申请公租房,就要提前了解一下申请的条件和流程,这可是申请的基础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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