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房屋出租怎么定租金?房屋出租管理标准?

2018/11/27 10:42:4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52)

[摘要] 由于在外地上班的原因,所以自己手里有一套本地的房子没人居住,家里人都在外地觉得长时间不住人的话会受潮毁坏家里的房子,所以就打算把它出租了,那么我有房屋出租怎么定租金呢大家还不知道这个问题。

由于在外地上班的原因,所以自己手里有一套本地的房子没人居住,家里人都在外地觉得长时间不住人的话会受潮毁坏家里的房子,所以就打算把它出租了,那么我有房屋出租怎么定租金呢大家还不知道这个问题,担心租金定的太低自己亏了,并且也不知道房屋出租管理标准都是什么。

我有房屋出租怎么定租金

1、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2%.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3%。

房屋出租管理标准?

1、合同是基础。租赁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关系主要是通过租赁合同确定的。

因此,在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并且以文字形式形成书面记录,成为出租双方都要共同遵守的租赁准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订定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相应条款,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是处理房屋租赁纠纷的重要依据。

2、备案要前置。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各项工作的前置性工作,没有备案登记,一切无从谈起。实行备案登记也是出租房进入房屋租赁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租赁市场的准入制度,它绝不是简单的登记和收费,而是对出租房屋的主体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法规和政策的房屋不予登记。

对进入租赁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租赁市场的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统计。实行房屋租赁备案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一项重要内容。它的贯彻实施一方面可以防止非法租赁,减少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防止国家税费的流失。

3、内容要准确。租赁合同/2050801" target="_blank">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就出租面积租金的标准、租金给付的方式,要作详尽的约定,这是备案登记、对征收房产税款的重要凭据,所以要求备案登记审查中要尤为注意查验、识别。过去,承租双方来租赁开票,就是简单地自行报出出租面积租金,缺乏有效

的真实性,租赁管理方难以掌握真实情况。登记备案仅是被动应付、流于形式。今年,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在登记制度上实施了全面的改革,推出了由出租人与租赁管理机关共同填写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薄》.

将原先的“合同备案”调整为“出租房屋备案”,这是出租人申请出租房屋手续的凭证,杜绝了以往承租双方任意申报面积和租金租赁管理方事先便于掌控地域内房屋出租和租金的变化。

4、范围要覆盖。目前我市租赁管理的过程中,实施租赁房屋租赁备案,已经成了租赁管理的核心环节。登记备案制度的改革使过去的被动管理变成了主动管理。在理论上,要求完全覆盖到辖区内所有房屋存量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租赁市场。

随着城市不断拆迁、商品房接连上市、居民改变房屋性质用途等,使租赁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租赁市场不断有微小动态变化。因此作为租赁管理者要统一掌握租赁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租赁市场的信息统计数据,有多少房屋在租赁市场/1536430" target="_blank">租赁市场中流通交易的数据,对政府调整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起到重要的信息参考作用。

我有房屋出租怎么定租金,定的时候一定要从多方面考虑,既不能亏又不能太贵太贵的话别人都不会租,只要自己的租金定的合理了就不会发愁找不到租客,同时从文章里还知道了房屋出租管理标准是什么,这些标准你们可以多看几遍熟悉了之后就能掌握好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租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