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租房合同如何生效?

2019/01/21 14:33:4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64)

[摘要] 对于无效合同来说是如何规定的你知道吗。来了解一下关于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的问题,以及租房合同如何生效的问题,都是需要大家了解相关的内容的,看了这些内容以后相信大家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的一些事项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对于无效合同来说是如何规定的你知道吗。来了解一下关于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的问题,以及租房合同如何生效的问题,都是需要大家了解相关的内容的,看了这些内容以后相信大家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

一、依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第68条之规则,所谓诈骗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奉告对方虚伪情况,或许成心隐秘实在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过错的意思表明。因诈骗而缔结的合同,是在受诈骗人因诈骗行为发作过错知道而作意思表明的基础上发作的。

二、因诈骗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诈骗下陷于某种过错知道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诈骗应具有如下条件:

三、有必要有诈骗人的诈骗行为。诈骗行为是能使受诈骗人陷于某种过错,加深过错或保持过错的行为。首要体现景象有三种,即伪造虚伪的现实、藏匿实在的现实、改变实在的现实。

四、有必要有诈骗人的诈骗成心。诈骗成心是因为诈骗人的诈骗行为而使别人陷于过错,并依据此过错而为意思表明的成心。

五、有必要有受诈骗人因诈骗人的诈骗行为而堕入的过错。这儿所说的“过错”,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知道缺点。传统民法以为,构成诈骗有必要由受诈骗人堕入过错这一现实,受诈骗人未堕入过错,虽诈骗人有诈骗成心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作诈骗的法令成果。

六、有必要有受诈骗人因过错而为的意思表明。所谓受诈骗人因过错而为的意思表明,即过错与意思表明之间有因果关系。过错的知道有必要是进行意思表明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诈骗。

七、诈骗是违背了民事活动应当遵从的诚笃信誉原则。诚笃信誉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考究信誉,恪守许诺,诚笃不欺,在不危害别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八、依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第69条的规则,所谓钳制,是以给公民及其亲朋的生命健康、荣誉、声誉、产业等形成危害或许以给法人的荣誉、声誉、产业等形成危害为挟制,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实在意思表明的行为。钳制也是影响合同效能的原因之一。

租房合同如何生效?

一、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但是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二、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三、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四、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六、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上述的这些内容介绍了关于合同法无效合同规定的一些小常识,包括的内容有很多,无效合同比如说欺诈行为,构成欺诈行为的条件等等。租房合同如何生效呢,需要备案,同时也需要看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应等等,这些内容对于签订合同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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