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相关法律简单介绍?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2019/02/20 09:57:03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26)

[摘要] 毕竟法律规定的都是跟自身利益有关的。将房东和租客的利益用文字来说明,这样就算真的有纠纷了,按照法律也知道该怎么办了,省的双方都有理,让法官不知道该怎么判。

大家应该还不知道租房相关法律简单介绍吧,其实这方面法律也没多少的内容,无非是违约金这方面的事情,别的还是比较少的。毕竟法律规定的都是跟自身利益有关的。将房东和租客的利益用文字来说明,这样就算真的有纠纷了,按照法律也知道该怎么办了,省的双方都有理,让法官不知道该怎么判。

租房相关法律简单介绍?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3、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一房数租”情况下,如何确定承租人?

《解释》第六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1、房东问题

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2、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因此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敬而远之。正规中介公司是"不成交不收费"的。

3、物业交验问题

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水、电、燃气等都要有结清证明或者缴费证明,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押金问题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大家在租房子要注意什么,要注意房子是不是自己想要的,其二当然是房东是不是一个比较好相处的人。要是一个比较好相处的人,自己就赚大发了。毕竟,有个好相处的房东,要是自己工资晚发了,房东也不会那么着急的给自己要的。到是每次都是自己挺不好意思的把钱给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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