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岛公积金贷款政策无变化 新房高贷60万

2015/06/27 10:4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50)

[摘要] 今年,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将延续去年的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高可贷60万元,二手房高可贷35万元,通知自2015年3月10日起生效,延续至2016年3月9日。

今年,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将延续去年的政策。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我市政府规章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中心研究确定规范性文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住金发〔2014〕7号)到期需要继续执行。通知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房高可贷60万元,二手房高可贷35万元,通知自2015年3月10日起生效,延续至2016年3月9日。

现有《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自2014年3月10日执行,该办法对贷款额度计算、申贷资格缴存标准和额度等都做了调整。相较于之前的政策,去年开始实施的新规定更加严格。

在借款申请人的选择方面,要求其建立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调整后的政策对借款人的要求更加严格,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

在贷款额度计算方面,按“就低”原则确定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高于包括按还贷能力、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规定比例、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高贷款额度等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低。其中,对还贷能力系数由原先的40%减至30%,还增加了个贷余额倍数法和单方、双方正常缴存职工家庭申贷额度限制。以单身购房者为例,根据新的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额度由60万元减少至36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卖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