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入住后竟然会漏水 购房者应如何正确维权

2015/09/28 07:3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248)

[摘要] 相比新房,二手房有很多隐蔽质量问题不太容易。因此买卖双方对房屋存在的问题以及双方就该问题的协商解决意见也要明确在合同中。如果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买房人只能通过鉴定确定质量问题原因,再依法维权。

二手房凭借其面积总价低、交通位置便利等,成了不少购房人的首选,但是由于买卖双方的合同不完善,因为质量问题、权属问题等产生的二手房交易纠纷时有发生。

【案例】 购房人卢女士通过中介购买了李先生出售的一套二手房,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入住后发现这套房屋漏水。卢女士多次找李先生要求修复未果,就拒绝支付22万房屋尾款,想以此维护自己的权利。多次交涉无果,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卢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她支付房屋尾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李先生认为房子经过卢女士多次查看并验收,现在漏水不能说明是自己的责任,可能是卢女士入住后造成的,且合同中并没有约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办法。

卢女士则认为,自己并非专业人士,验房不能发现房屋瑕疵,只有在入住后才能发现,既然漏水,卖房人就应该维修,如果不承担,就只有把房屋尾款扣下来自己修。

【庭审法官】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领域的一个基本原则,合同一旦签订,就应该严格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李先生和卢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无房屋质量的约定,在出现质量问题后,如果买房人不能证明质量问题的原因,就无权依据买卖合同擅自扣房款,如果拒绝支付尾款,就属于违约。

购房二手房,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正确维权呢?

二手房的买卖不同于一手房,其有很多隐蔽质量问题不太容易发现,因此,在查验二手房时应小心细致,多看多观察,好能够请有经验的人士一同查验。购买二手房时,应尽可能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办法。

如果出现案例中的问题,买房人也并不是没有维权渠道,应该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要求卖房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才是正确的维权渠道。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签订合同前要对房屋现状进行仔细查看,对房屋存在的问题以及双方就该问题的协商解决意见也要明确在合同中。合同签订中双方应就付款、交房、过户、户口迁移、物品清单以及与房屋相关的物管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网费等支付和交接的时间和先后顺序要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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