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侵犯优先购买权被索赔 优先权不可忽视

2016/04/27 18:2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675)

[摘要] 你觉得房产买卖只是买方和卖方两个人的事吗?答案当然是“否”!在实际生活中,房产买卖还会涉及到一个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买卖双方时常因为忽略了优先购买权而被判定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优先购买权不可忽视。

你觉得房产买卖只是买方和卖方两个人的事吗?答案当然是“否”!在实际生活中,房产买卖还会涉及到一个重要的角色,那就是拥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买卖双方时常因为忽略了优先购买权而被判定买卖合同无效,因此优先购买权不可忽视。

卖房侵犯优先购买权被要求赔偿

重庆涪陵区的胡某及其朋友租用了一家公司底楼的五间门面用于做生意,但是三年过后,公司负责人欲将该楼房出售出去,胡某便于公司订立了购房的口头合同。

然而,不久之后,该公司负责人不满胡某不能一次性付完房款,便将楼房以160万的价格卖给了陈某,胡某不得已之下便以204.88万元的价格将该楼房从陈某手中买回。

随后,胡某以侵犯优先购买权的名义将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该公司侵犯了胡某的优先购买权,需赔偿胡某多支出的房款34.88万元。

优先购买权主要分为四种

在上述案例中,胡某作为楼房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在售房的过程中忽略了胡某的优先购买权,因此被判定赔偿其房款差价。而在实际生活中,不仅仅只有承租人才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

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屋的共有人之一要出售房屋的话,那必须在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之下才能进行。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共有人在转让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根据《关于鼓励职工购买公有旧住房的意见》规定,若出售方出售的房屋是公有旧房的话,那么原住户就拥有优先购买权

另外,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改革的意见》规定,职工若购买的是公有住房的话,在购房满五年后进入市场售卖时,原产权单位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

买房、卖房必须重视优先购买权

如果买卖房产忽略了优先购买权,并且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主张实施优先购买权的话,那之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这就意味着你之前为了买房或者卖房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全部都付诸东流,所以必须要谨慎对待优先购买权

卖房之前要确保租客或者是共有人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已经放弃使用权利,要求对方出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有必要的话,将“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写进合同中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卖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