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怎么办?卖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2018/12/18 11:00:1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5748)

[摘要] 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热,使得很多人都非常信服卖房者,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卖房者都是好人,有些人就是抓住了买房者的这一特点去坑骗别人,买房是要过户的,这点大家应该也都知道,然而有些人在签署完买方协议后并没有将房屋过户,那么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怎么办?

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热,使得很多人都非常信服卖房者,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卖房者都是好人,有些人就是抓住了买房者的这一特点去坑骗别人,买房是要过户的,这点大家应该也都知道,然而有些人在签署完买方协议后并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他人,那么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怎么办?卖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怎么办?

1.没有过户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变动,扔属于卖方。

2.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非买卖合同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

3.买卖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4.卖方不履行义务的,买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卖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卖房主要是注意收款。按过户的程度收款,到房管局递资料完成当天至少要收到百分之五十的房款。交完税正式拿到受理回执当天要收齐房款。另外,中介费也要分批给,是交房完成才把全部中介费给齐中介。

以上所讲的内容就是小编对于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怎么办?卖房过户的注意事项是什么的全部介绍,有卖房协议但是没过户的话,是能将协议解除的,但是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行,因此大家在解除前一定要看清楚,而卖房过户时的注意事项有很多,大家再进行过户时一定要仔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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