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办法全文?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

2019/03/08 10:54:04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374)

[摘要] 房屋买到手之后,就要进行登记,登记之后可以让房屋的拥有者有处分的权利,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房屋产权的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书,那么,我们来说说房屋登记办法全文?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一起跟大家分享一下。

房屋买到手之后,就要进行登记,登记之后可以让房屋的拥有者有处分的权利,也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房屋产权的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书,那么,我们来说说房屋登记办法全文?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学习一下,一起跟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大家平时也可以多去看一下我们的网站。

房屋登记办法全文

条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的房屋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房屋登记簿。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第六条房屋登记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从事房屋登记审核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登记上岗证书,持证上岗。

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

1、总登记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一次性、统一、全面的产权登记,也称静态登记。这是房屋产权登记中最基本的登记。

总登记是一种针对所有房屋产权的普遍性登记,在登记时,不论房屋状况、权属状况有无变化,房屋产权人均有义务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房屋总登记后,除建立健全登记簿本身并存档外,还向权利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2、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初始登记一般为首次取得所有权的登记。

3、设立登记

根据物权法理论,他物权产生于既有权利,是原权利人设立的结果,所以他物权登记,称为设立登记。

4、转移登记

转移登记也称之为动态登记,是指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而变更时进行的登记。在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会因各种法律行为和事件而变更,为了公示这种变化,原权利人和新权利人必须办理转移登记。

上面有关房屋登记办法全文,房屋产权登记的种类的全部知识,现在房屋产权登记是非常重要的证书,但是房屋产权证明有很多证书,不同的房屋,所领取的证书种类也是有很多不同的,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前提工作,多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可以对自己买房办证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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