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二手房买卖税费?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

2019/06/24 14:40:5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112)

[摘要] 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买房子中所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所以,没办法按照规定的时间把这些费用交齐了,那么,到时候就会因为没有交这些费用而不能正常的居住,所以在购买之前,建议大家先看一下深圳二手房买卖的税费有哪些。

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都不知道买房子中所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所以,没办法按照规定的时间把这些费用交齐了,那么,到时候就会因为没有交这些费用而不能正常的居住,所以在购买之前,建议大家先看一下深圳二手房买卖的税费有哪些,然后再具体的了解一下二手房买卖的中介陷阱有什么。

深圳二手房买卖税费?

1、增值税:

当卖方房产证不满2年,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住宅,都要征收增值税,增值税计算公式=过户价/1.05×5%;

满2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2年的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额增值税,差额=过户价-原业主房产证登记价,所以差额增值税=(过户价-原登记价)/1.05×5%。

2、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附加税:

附加税是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再按一定比例缴纳的税费,专门用于城市建设和基础教育。

附加税=增值税×12%

3、契税:

契税是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购房家庭深圳首套,面积≤90㎡征收1%,购房面积>90㎡征收1.5%;

购买二套房契税都是征收3%。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

1、串通一气暗放空盘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甚至定金后,就编造种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2、定金欺诈

买方委托中介购买房屋,签订中介合同或承诺书,同时向中介交纳定金或押金。

当买方和卖方洽谈签约事宜时,方知卖方的房屋有产权“问题”,根本不能过户。当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或押金时,中介公司以“单方面违反承诺书上的规定”为由拒不退还。

中介公司明知卖方房屋产权不清,仍向买方介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当事一方的知情权,同时也违反了《合同法》,在当事人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可撤销合同。

由于卖方的原因房屋不能正常成交,当然合同无法履行,买方要求退回押金,中介公司是不能拒绝的。

3、既收又吃差价

购房人与中介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中介以低于与委托人谈妥的价位购买房屋,从中收取其中不为双方知晓的差价。当然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租赁房屋中。

4、阻止购房人仔细查看房屋质量

房屋作为一种复杂的交易商品,质量问题有时候在短时间内难以有效发现,有的卖方还常常进行改装、修饰使得质量问题暂时得到掩盖,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更是不容易观察。中介为了促成交易,赚取,往往引领买方走马观花地查看房屋,买方不知就里,仓促成交,等到问题发现之时,中介也会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

经过这篇文章的详细介绍之后,已经知道了深圳二手房的买卖税费有什么,文章里所写到的增值税都是必须要交的,其中的百分比是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来决定的,所以,我们去当地的市场上打听一下它的百分比是多少就可以了,同时,文章里也把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给大家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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