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预征依据是什么

2017/09/25 16:54:0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897)

[摘要] 合理的土地预征率可以有效地调节房地产的开发收入,因此现如今各级的税务机关都对预征增值税进行了严格地把控,但是不同地区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依据是什么?小编在这里帮大家做了一下整

合理的土地预征率可以有效地调节房地产的开发收入,因此现如今各级的税务机关都对预征增值税进行了严格地把控,但是不同地区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依据是什么?小编在这里帮大家做了一下整理。​

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

1、成都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为2%、3%、4%;其他地区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产的预征率均为2%。

2、预征税款以纳税人每月申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含预收款、定金)乘以预征率计算征收。预计土地增值率大于100%且小于或者是等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5%;预计土地增值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8%。

3、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依据是什么

1、在我国现行的地方财政收支划分中,土地增值税属于地方税种。目前的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清算”的管理模式。在项目销售阶段,按月或季度以申报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在项目售完之后,再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所得,清算应纳所得税额。

2、根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渡假村、花园别墅的预征率为3%,写字楼、营业用房类的预征率为2%,其它类的预征率为1%,普通标准住宅的预征率为0.5‰。

3、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其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对其预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在次月10日内携带交易双方签订的有关买卖(预售)合同等资料主动向转让房地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成都土地增值税预征依据是什么?以上就是大概的相关介绍了。土地增值税预征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房地产开发商们应该积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预缴税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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