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不作为怎么办?成都成立管理委员会

2017/11/23 18:16:12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43)

[摘要]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业主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物管和小区的业委会如何划分职责?如何维护小区的自治工作?小区的环境如何来保障?但是,如果物管和业委会都不“给力”,那么,作为普通的业主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业主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物管和小区的业委会如何划分职责?如何维护小区的自治工作?小区的环境如何来保障?但是,如果物管和业委会都不“给力”,那么,作为普通的业主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11月22日,成都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苏坡街道清江社区挂牌成立。

什么是“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在成都首次成立的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的指导下成立,设立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主要是做好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协调工作,不仅监督业委会履职,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发动业主自治等相关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据了解,苏坡街道清江社区也是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试点社区,未来社区物业管理就有了自己的“主心骨”。今后,如存在业委会不作为、业主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都将成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约谈监督整改的对象。

管委会可召开业主大会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13个方面,主要涉及到社区管理的方方面面。

在出现经业委会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业主提议撤销业委会委员资格,且无法按期顺利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还要负责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协助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并且,小区业主也是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的对象。据了解,如有业主不遵守小区管理规约、损害小区公共利益,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进行上门劝导。如有此行为的业主系党员的,还要由该楼盘的支部书记对其进行约谈,约谈无效的则上报社区党委进行党内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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