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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烟台经济适用房是怎样的情况?有媒体进行了烟台住房情况的调查,并介绍了烟台经济适用房的发展历程。
烟台经济适用房是怎样的情况?有媒体进行了烟台住房情况的调查,并介绍了烟台经济适用房的发展历程。
烟台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历时3个月。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包括县、市、区)城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当前居住、权证发放和住房需求等情况,为完善我市住房政策、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科学编制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划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
调查主要指标包括五个部分:一是被调查人基本情况,包括被调查人姓名、职业、户籍等内容;二是住房状况,包括居住房屋的性质、类型、建成年代、完好程度、住用情况等内容;三是权证情况,包括权证办理情况和发证机关;四是人口及收入情况,包括居民家庭人口数及家庭收入等指标;五是住房需求,包括对住房的需求意见、原因以及购、租房区域意向和价格意向等指标。
2012年:烟台市再次放宽保障住房申请条件,将申请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收入上限调整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8630元(含),下限调整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560元。
2011年:烟台市放宽了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收入标准,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年龄也由28周岁放宽到25周岁,惠及近一万名中低收入者。
2007年:市政府颁布“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确定“十一五”市中心区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80万平方米。
2006年:烟台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住房联动建设机制,当年未供应经济适用住房。
2003年:2003年烟台市区停止福利性实物分房后,市中心区统一规划了锦绣新城一、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此后每年都完成一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量。也就是说,从2003年起,烟台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迎来黄金时期,并连续多年将保障房建设列入政府为民服务实事,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
1993年:早在1993年,烟台市就已经开展保障性住房工作。烟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起步于1993年的安居工程。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烟台市规划了福安小区。由当时的烟台市建委组织建设4296套安居工程住房。建成后,当时的烟台市房管局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均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
本次住房状况调查范围为:市辖五区在城市规划区内具有常住及非常住户籍的居民家庭或人员,其他县(市)、区建成区内具有常住及非常住户籍的居民家庭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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