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积金贷款新政:个人贷款额度60万

2016/05/26 16:00: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114)

[摘要] 哈尔滨市公积金政策有调整,购房者买房压力有减轻。无论是贷款额度还是贷款年限,或者是还款范围,都对借贷人给予新的支持。

哈尔滨市公积金政策出新规定,个人购买新房或20年以下二手房,贷款额度提高:单人贷款额度60万,双人贷款额度80万。相关新政还包括公积金连续汇缴规定、贷款人年龄等,具体新政策还有哪些变化?请看下文:

1、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升

在哈市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的二手房,购房者申请单人公积金贷款高限额提高到60万元;如果是双人申请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人年龄有新规定

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为1—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但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3、提取、漏缴仍可申贷

借款人应按照规定按月、连续、足额汇缴6个月公积金方可申请贷款。以下两种情况,视为连续汇缴:

①借款人申请贷款前,曾办理过公积金提取业务;

②借款人因调转单位造成个人公积金漏缴,但已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缴。

4、放宽提取范围

已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及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均可提取个人账户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但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5、组合贷款相关规定

当公积金个人贷款可贷额度无法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借款人可以选择组合贷款方式,即向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继续申请商业贷款,申请商业贷款时,应按照受委托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以上五条公积金新政你都看过了吗?这些新规定对购房借贷人都是有益的,只有贷款金额充足的时候,买房才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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