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 相关规定与新政策

2013/09/24 10:41: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417)

[摘要]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新政策?需要满足哪些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小编为你详细来解答。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实时政策?需要满足哪些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小编为你详细来解答。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需满足下列标准: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据了解,今年新筹措的共有产权保障房房源主要有闵行浦江鲁汇基地、浦东周康(社区网论坛 商铺)(社区网 论坛 商铺)航拓展基地、松江泗泾拓展基地、嘉定云翔基地等项目。因北部基地房源紧缺,市房管局正在研究,将已开工的宝山罗店基地房源也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对象选择轮候供应,待符合预售条件时再签约。

市房管局表示,今年新筹措的房源,由于近两年土地征用及开发建设成本上涨等因素,住房价格与以前供应的房源相比将有一定提升,部分项目的地理位置也会相对较远;同时,少量2011年两批次供应后的多余房源,由于一年多来的财务成本增加,价格也会有所调整。目前,房屋管理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房源供应的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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