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需要什么材料?

2017/01/05 15:33:36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83)

[摘要]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那么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自建房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看一下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那么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自建房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情况,看一下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宁波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

1、宁波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宁波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1、宁波农村自建房继承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法定继承应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3、遗嘱继承人应提交: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遗嘱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上面这些就是为大家了解到的宁波农村自建房可以继承吗?宁波农村自建房继承需要什么材料相信大家看过以后会有一定了解的,这样对您以后的办理是可以起到帮助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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