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二手房交易: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02/11 09:26:09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21)

[摘要] 优先购买权是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出租房屋的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文通过案例分析,解释了优先购买权的法律含义,指出租户在房东出售房产时应享有的权利,并强调租户在面对优先购买权侵害时可以诉诸法律,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谈到租房,你可能听说过“优先购买权”。这是指,当房东要把出租的房子卖掉时,租客可以在别人之前以相同的条件买下这套房子。这权利不是说着玩的,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用来抗议第三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这个规矩是硬性的法律条文。来,咱们通过几个真实的故事,看看这个权利到底是怎么回事。

比如说孟女士,她出租了自己的房子给蔡某住两年。不料,孟女士突然缺钱,就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且办好了过户手续。结果,新房主拿到了产权证,就让蔡某赶紧搬家。可蔡某不乐意了,他愿意买下这房子,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了,就告上法庭,要求宣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再比如刘某,他租了王某的房屋住了一年。王某却在背后把房子卖了,连通知刘某一声都没有。刘某知道后立马提出要以同样价格买房,遭到拒绝。他也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了,所以请求法院判定王某和买家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最后一个案例,甲想卖房,但是他先和乙签了租赁协议。由于急需用钱,他通过拍卖卖给了丙。在办过户手续时,房管部门问了乙的意见,乙说他愿意按相同价格买房。结果,甲不高兴了,告上法院,要求确认他和丙的交易有效,解除和乙的租约。法院判断甲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不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从这些故事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房东打算卖房时,租户的优先购买权是不能忽视的。如果你是租户,遇到类似情况,记得你有权利要求先买。如果是房东,别忘了先征求租户的意见。

有了以上知识,你就能更明智地处理二手房的买卖纠纷了。遇到问题,及时找专业律师咨询,别让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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