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要小心

2017/11/09 15:30:07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508)

[摘要] 商家们为了促销也是使出了浑身数解,买房赠送面积不失为一种吸引购房者买房的好手段。赠送阁楼、地下室、花园、露台、飘窗等卖房广告屡见不鲜。买房“赠送面积”或“半赠送面积”真的是免费的吗?赠送的面积会不会有风险和法律纠纷呢?

商家们为了促销也是使出了浑身数解,买房赠送面积不失为一种吸引购房买房的好手段。赠送阁楼、地下室、花园、露台、飘窗等卖房广告屡见不鲜。买房赠送面积”或“半赠送面积”真的是免费的吗?赠送的面积会不会有风险和法律纠纷呢?

所谓“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利用商品住宅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使用率,让购房者觉得“物超所值”。

一、赠送面积通常有哪些形式?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飘窗、露台、错层、地下室等。不少购房者认为得到赠送面积真的是赚到了,殊不知,这些“赠送面积”有的本就是购房者应得的,有的则是开发商擅自改规划违建的面积,在所有权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甚至还可能没法办不动产权证

二、哪些面积本来就是你的?

根据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出台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半封闭的阳台、没有顶盖且在房屋户型之外的露台、结构净高低于2.1米的飘窗、结构净高低于2.2米的夹层等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是购房者应该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

根据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3.0.3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如果开发商要赠送的阁楼的结构净高在1.2米以下,这种阁楼原本就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那么开发商的赠送就不成立。

三、公摊面积是什么?有哪些不能赠送?

除将本该购房者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计入“赠送面积”外,一些开发商还将小区所有业主共有面积,例如顶层露台、地下室空间等赠送给部分特定购房者。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开发商无权将公共部分的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

四、赠送的面积能办产权证吗?

此外,还有一些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是其擅自改变规划违建的,即在项目通过审批后,开发商又对原有设计进行修改,例如通过搭建楼板、增加跃层等对户型进行二次改造。这种做法不仅会使整个建筑承重变大,破坏原有的抗震、防灾设计,降低楼体安全系数及使用寿命,更重要的是,这种擅自修改设计规划的开发商没法办理大产证。

买房时,一方面我们高兴开发商给我们赠送面积,同时我们也一定要小心掉进陷阱,不是所有赠送的面积都是让人踏实的,一旦接到开发商违规违建的面积,不仅让自身居住有危险,还容易办不了产权证给自己制造麻烦。所以在面对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时,一定要多睁大眼睛看清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相关百科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