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房产赠与?房产赠与需要满足的条件

2019/04/02 06:13:31来源:搜狐焦点 浏览量(5333)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在实际的过户过程中,有很多人选择的是赠与。房产赠与过程简单,一般不会涉及到纠纷等问题,都是亲人或者是熟人之间的交易。对于房产赠与,的问题就是流程的办理。所以本文搜房网小编将为您提供房产赠与的办理流程和房产赠与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房产赠与需满足的条件

①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③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④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⑤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⑥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 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如何办理房地产赠与?

根据国家规定,房产赠与主要包括签约、申请、审核、登记及产权过户等手续。具体办理程序是: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但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这种情况多发生于父母与子女之间;

2、房地产赠与公证。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关于房产赠与有规定,在《关于房地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中,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办理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受赠人提出接受赠与的书面申请,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办理赠与登记。书面申请内容:赠与人说明赠与的原因,受赠人要说明与赠与人的关系,并明确是无偿赠与;

4、证件资料。双方在提交赠与申请时,需携带的证件:①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②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③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④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⑤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查赠与双方的证件资料,调查产权及房屋状况;

7、批准过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批准赠与房地产的过户,向受赠人核发新的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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