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无为县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2013/09/23 09:55: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230)

[摘要] 近日,本报报道了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个人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消息。为了让更多的个人缴存者充分了解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办理流程,近日,记者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家贵主任。

近日,本报报道了我市公积金政策调整,个人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消息。为了让更多的个人缴存者充分了解这项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办理流程,近日,记者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家贵主任。

政策面实现公积金全覆盖

我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政策,是在何种背景下出台的?李主任介绍说,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是以单位缴存的,有工作单位的职工才能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个人而言,由于无法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等政策优惠。为了让这部分群体能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全覆盖。经过前期多方调研,我市出台了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从政策层面上,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

那么,我市的个人缴存者包括哪些范围?李主任说,凡在我市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申请以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多处可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

我市的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办理?李主任介绍说,我市的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实行属地管理。由个人到居住地或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具体为:市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地址:民生路8号六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地址:市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旁;三山区、大桥开发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山办事处,地址:市工商银行三山支行二楼;无为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为县管理部,地址:无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繁昌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繁昌县管理部,地址:繁阳镇春谷路7-2号;芜湖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芜湖县管理部,地址:湾沚镇延安东路绵绣天城商业街S-9号;南陵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地址:籍山镇时代广场2栋3楼。

流程和材料你应该知道

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李主任对此也详细地做了解答:

(一)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1、个人缴存者按照属地管理到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设立登记表》(一式四份),也可以在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按表格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

2、将填写好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设立登记表》(一式四份)及所需材料到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手续。

3、个人缴存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登记盖章后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设立登记表》到属地的扬子银行公积金业务受理点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4、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完成后,个人缴存者与汇缴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办理扬子银行卡或存折,采取银行账户扣缴支付方式汇缴。

5、扬子银行向个人缴存者发放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二)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查看原件;2、本地或外地户口簿复印件;3、本人或家庭在本市辖区现住址所在街道居委会(社区)出具的住址证明;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5、《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账户设立登记表》一式四份。

个人缴存额该如何确定

我市的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据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但不得低于或高于我市公布的当年度和最高缴存基数标准。缴存比例为10%~20%。月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缴存额。个人缴存者在同一个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内(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月缴存额要基本保持不变。每年的7月1日起受理下一年度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目前我市缴存额:市区为每月206元,四县为每月180元。最高缴存额为每月4771元。

出台政策鼓励个人缴存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对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出台了鼓励政策:对于按规定标准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每两年核算拨付一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办理,奖励资金计入到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个人缴存者使用住房公积金后,不再发放奖励。

此外,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对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计息方式、利率计息。

个人缴存者发生购房、支付购房贷款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材料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符合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李主任介绍说,个人缴存者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必须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2、贷款额度为缴存余额的10倍,但不超过月缴存额相对应的最高贷款额度;3、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4、不超过以借款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计算的贷款额;5、贷款期限按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长5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6、必须按规定的标准支付首付款,同时,必须办理用所购房屋抵押手续。

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贷款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相关委托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个人缴存者发生变动该怎么办

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如果发生变动,如何办理?据悉,个人缴存者在本市范围内开设一个公积金缴存账户。如原在单位缴存的,辞职后以个人缴存,需重新开立账户,在新账户开立后的三个月内将原在单位缴存的账户资金余额转移到新账户中,并对老账户进行销户。如以个人缴存后,又重新到单位就业,单位办理了缴存账户,应及时将原以个人办理缴存的账户资金余额转移到在单位缴存的账户内。并对原账户进行销户。

李主任最后表示,自2013年6月1日起,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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