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需准备哪些材料?

2013/08/28 16:3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6885)

[摘要] 购房前,如果想实施“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该到哪里办理?办理"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购房前,如果想实施“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该到哪里办理?办理"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法〔2000〕295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市房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穗地税发〔2005〕107号)和《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穗地税发〔2005〕31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将个人出售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办退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办理退税的个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A、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孰优确定:

a.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所确认登记的日期;

b..期房款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c.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B、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均坐落在广州地区范围(含三区、两市)内;

注:购买、出售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本退税政策。

二、办理地点:

纳税人税款如是在代征单位代征的,应到相应代征个人所得税的经办主管地税局办理退税手续。

三、个人申请办理退税提供资料

所需资料为:所购房屋:购房票据、契税完税证、产权证,非产权人购房还要带结 婚证,所卖房屋:卖房票据、个人所得税票。退税地点:当月 25 日前在房产局地税窗口办理,相关表格请在经办主管地税机关办税厅索取。

四、退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2人工咨询。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进入房天下知识 买房 手册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精彩评论 (0)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表评论已输入0/200字

帮我找房
关于房天下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