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2017/11/07 17:41:08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755)

[摘要] 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针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时候进行征收,其征收面是比较广的,只要是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无论其经济性质是怎样的,都需要及时、足额地缴纳才可以。那么,天津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

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针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时候进行征收,其征收面是比较广的,只要是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无论其经济性质是怎样的,都需要及时、足额地缴纳才可以。那么,天津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天津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

1、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的有关问题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9号)第十三款的规定:关于确定天津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定征收率的问题:

(1)普通标准住宅的核定征收率为6%;

(2)非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核定征收率为8%;

(3)无法准确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的,核定征收率为8%。

2、按照《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十一款之规定:纳税人在存量房转让环节,无法按照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8号第九条据实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天津的主管税务机关按8%的核定征收率计算征收,并出具《存量房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

1、在天津,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该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天津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该按照房地产所在地分别进行申报纳税。

2、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天津的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天津的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天津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天津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天津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是哪个部门?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如果大家对于土地增值税还有不清楚的地方的话,建议可以去当地的相关部门进行一下咨询,及时的交纳,以保证自己房屋的顺利买卖,更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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