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离婚了 当初申请的保障房怎么办?

2017/07/08 08:49: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7839)

[摘要] 保障房制度的推出满足了很多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住房困境,但是随着而来的也有很多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厦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说明》来解决众多居民的提出的种种疑虑。

保障房制度的推出满足了很多中低收入购房者的住房困境,但是随着而来的也有很多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厦门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说明》来解决众多居民的提出的种种疑虑。

一、保障房可以买卖吗?

根据通知内容,分配销售的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从2017年7月1日起可申请上市转让,上市交易指导价按申请上市转让时的上市交易指导价执行。已购保障性住房上市转让后(含满5年后按上市交易指导价交由政府回购),该申请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杜绝通过保障性住房进行炒房的可能。

二、保障房可以继承吗?

根据政策内容,保障性住房可以依法继承,但继承后保障性住房性质不变。其中,继承人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不受“申请家庭已取得社会保障性住房后又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主动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退出社会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限制。

三、离婚了,当初申请的保障房怎么办?

保障性住房权属人离婚的,保障性住房可以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依法处置,但处置后保障性住房性质同样不变。

四、买了商品房,保障房怎么办?

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可以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途径拥有其它住房。但在本市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主动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报,签订《退出保障性住房协议书》;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凭《协议书》出具《保障性住房家庭办理其它住房不动产登记意见书》。保障性住房权属人申请办理其他不动房产登记时,需凭《意见书》,国土部门才能受理。保障性住房权属人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有一年的过渡期退出保障性住房

五、保障房申请有年龄限制吗?

在之前的规定中,厦门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时,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在新政中,未成年的保障性住房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后,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退出共同申请手续。该共同申请人退出后不再受保障性住房有关管理规定和原销售合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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