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有哪些?

2015/11/04 09:44:00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5011)

[摘要]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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